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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杀害女网友 今日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3:09 法制晚报

  焚尸灭迹抢走一部手机

  保安杀害女网友 今日被判处死刑

  本报讯(记者 李奎)看到女网友小玉(化名)出手大方,当保安的庄某一时贪财,将小玉杀害并焚尸灭迹。今天上午,市一中院以抢劫罪和放火罪判处庄某死刑。

  据庄某说,他和小玉是在网上聊天认识的,当与小玉开始在现实中的交往后,庄某明显感觉到小玉出手很大方,相比之下,做保安的自己却是囊中羞涩。

  庄某想来想去,决定从小玉身上弄钱。2006年4月24日早晨,庄某来到小玉的租住处,趁其不备,抄起一个啤酒瓶猛砸小玉的头部,并掐住小玉的脖子,直到她停止了呼吸。

  看到小玉被掐死后,庄某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把报纸点着后放在小玉身上。逃跑时,庄某拿走了小玉的一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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