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女士“撞”死骑车老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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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4:2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侯荣康记者袁玮)横穿马路的行人撞上了电动车,结果竟造成骑车人重伤死亡。为此,沈女士不但赔了十多万元,昨天还被徐汇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缓刑)2个月。 沈女士是江苏南通人,今年7月12日来沪出差,13日早上,她打算到宾馆对面的超市买点东西,于是由东向西横穿桂林路。由于当时有几辆公交车遇红灯停在路口,沈女士从公
沈女士被提起公诉后,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了十多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女士不走人行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急穿车行道,导致范老伯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理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