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长跳槽,究竟要赔多少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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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4:25 新民晚报 | |||||||||||
三十多岁的王先生是上海某航空公司机长。双方签有无固定期限合同。 不久前,王先生向所在航空公司提出辞职,而公司不同意其辞职申请,双方由此产生争议。王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希望通过仲裁解决彼此的纠纷。日前,市劳动仲
飞行员可以辞职 那么,飞行员能否跳槽?跳槽时应赔偿多少才合理?仲裁庭开庭时,王先生提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他的要求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是考虑到自己身为飞行员,作为特种岗位的人员,公司确实付出了一定的培训费用,故愿意在合理的范围内承担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但公司要为他办理退工手续。 公司认为,为了培养王先生取得飞机驾驶执照,成为合格机长,公司付出了大量的经费和飞行资源。现王成为机长就要求离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太大了。公司要求王先生支付培训费用1000多万元。公司的依据是,培训费包括三部分:院校培训费、养成培训费、飞行经历费用。 仲裁委合议庭在查实的基础上认为:王先生根据《劳动法》提出辞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为他办理退工手续,但王先生也应承当赔偿的责任。 赔偿多少才合理 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复训费用和飞行经历费用。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文件规定,公司要求王支付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发生的培训费71.5万元应予确认。公司要求王承担培养期间的培训费,双方对于培训事实和所支付的人民币24万余元和2万余美元没有异议。 双方对王参与过的6次复训培训事实无异议,但王认为复训系岗位培训,不同意支付该项费用。 仲裁委认为,根据民航总局有关条款,飞行员复训有别于一般岗位的复训,应属于赔偿的范围,因此王应支付6次的复训费用约13万余元。此外,还有在国外及在其他各地的训练费用,王也应一并承担。 公司还要求王先生支付约3000美元的模拟机培训费用,但未能提供统一价目的价格和相关费用依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仲裁委无法支持其主张。 有的要求未支持 对于航空公司要求赔偿飞行经历费用,即根据飞行经历的小时数量承担损失。而王先生认为飞行经历系劳动过程的时间,也是在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公司在此过程中支付其工资的目的也正因为是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并创造了价值的行为,根据其性质无法认定为赔偿性质。仲裁委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对王的意见予以认可,对公司的请求不予支持。 本报记者邵宁 绍波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