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治安协勤队员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遭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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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8:50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重庆11月7日电(记者朱薇)重庆市治安协勤队员李万富因故意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条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近日被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违法所得4000元人民币被没收。 2004年5月27日,李万富任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菜园坝派出所治安协勤队员,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社会全面巡逻防控,强化“点、线、面”控制,提高社会综合
法庭审理中查明,李万富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在渝中区菜园坝火车站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姜德荣等人给付的好处费,并对其实施犯罪行为置之不理。今年3月14日,李万富知道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一宗于当月11日发生的重大诈骗案,重要线索是一辆出租车的车牌号后,在明知该案是姜德荣、刘知俊等人实施,该车是刘知俊所有的情况下,将此情况通报给姜德荣、刘知俊等人,帮助其逃避法律的惩罚。6月20日,李万富被捉获归案。审理中,李万富退出赃款人民币4000元。 法庭审理后认为,李万富系受委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有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其故意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条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