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毕业包分配 违约被判退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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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07 新京报 | |||||||||
北京一民办高校被判退还两学生学费每人9000元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通讯员崔亮)因无法完成入学时对学员“包分配”的承诺,北京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被告上法庭,被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学费。昌平法院昨日消息,一审判令经济管理学院退还起诉学员的学费。
来自东北的郭璐和张惠在起诉书中称,他们在网上得知,北京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招收民航乘务员学员并包分配。去年3月20日,便到该学院办理了入学手续,同时与其签订了就业保障协议书。双方约定如果学员考试合格,学院将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和民航总局认可的专业性大专证书及《民航乘务员证书》,在学员毕业后一年内,由学院分配进入航空公司录用为乘务员。协议书中同时约定,如学院违反规定,将退还全部学费。 2005年4月,二人开始接受正式培训并于同年7月结课,通过学院的民航乘务员考试并取得航空乘务大专文凭。但至今,该经济管理学院违反约定,没有为其分配工作,也未发放民航总局认可的专业性大专证书及《民航乘务员证书》。二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学院退还学费每人9000元。 据了解,庭审时,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否认与学员签过任何协议,也未向原告承诺发放大专文凭,并强调二人接受的是短期培训,只能发结业证,不可能发大专毕业证。 法院认为,郭璐和张惠就读于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并交纳了相应费用,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学院未能按协议约定向二人颁发相应证书并推荐工作,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故一审判决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返还二人学费。 宣判后,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表示考虑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