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翻三轮车 轿车司机赔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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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08 新京报 | |||||||||
事发朝阳区金台路路口,双方协商解决 本报讯(记者李毅哲)昨日下午2时许,一辆桑塔纳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到朝阳区金台路口西侧时,将一辆满载水果的三轮车撞翻,三轮车主被轿车“扫”翻在地。在民警的协调下,桑塔纳司机赔付三轮车主800元现金。
昨日下午2时30分,金台路口西侧,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的前保险杠被撞坏,一满载水果的三轮车被桑塔纳撞飞有5多米远,左侧车轮高高翘起,车上的水果滚了一地。不远处,三轮车主躺在路北侧的人行道上,双眼紧闭。 交警在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后建议私了。几经犹豫,桑塔纳司机同意赔800元。三轮车主也从地上爬了起来,同意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