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察刘利民案二审开庭 九被告辩称一审量刑过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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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1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据《山西青年报》报道,昨天上午,“太原警察刘利民打死北京警察李忠义”一案,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忠义的妻子女儿等来到法庭参与诉讼。庭审中,9名被告均提出一审判得太“重”了。 2006年4月26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太原警察刘利民被判死缓;被告人周传全被判死刑;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5年;
昨日法庭上,审判长问刘利民上诉的理由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是投案自首的,为什么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如果没有我的帮忙,短时间是不可能侦破此案的。对这个案件我是要负主要责任,但是不能负全部责任。” 针对原口供中专门追车报复李忠义的事情,刘利民一口否定。他声称自己给朋友们打电话只是说自己受了气,并没有要求朋友们来,是他们主动到场的。 在庭审中,被判死刑的周传全声称有证人能证明他没有打人,且对鉴定结论提出疑义。而其他几人也纷纷都说自己的口供有问题,此前在公安机关没有看见口供就签字了。他们还都先后表示“量刑过重”。 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法院量刑过轻。尽管法院已认可他们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但他们希望凶手能得到严惩。法院支持他们提出的除精神补偿外的其他赔偿,目前家属尚未拿到全部赔偿款,并提出200多万元的索赔。 昨日13时许,法院宣布休庭,并将择日宣判。 【案件回放】 汽车挡路引发命案 2005年5月3日晚8时许,刘利民(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与李忠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巡察支队主任科员)在太原市一十字路口附近,因车辆挡路发生争执。 刘利民跟踪李忠义所驾驶车辆,同时打电话纠集张吉、安胜利等8人。当晚8时50分左右,经刘利民指认,张吉、周传全等将李忠义拦截并进行殴打。李忠义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