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犬害要“软硬并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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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18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犬害如何控制?何种手段更有效?一个亟待破解的攻坚难题,摆在公众和城市管理者面前。 目前,虽然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的监管豢养宠物的法律法规,但地方都有约束养犬行
比如:法规要求养犬人必须办证,可真正主动办证者只是少数,散布民间的庞大宠物群体大都是“没户口”的“黑犬”,管理起来难度甚大。养犬人不愿办证也自有理由,诸如收费门槛高、程序繁杂麻烦等等。这都显露了法规本身尚有欠缺,因此减弱了法规的执行效力。在时下全国范围的声势颇大的治理犬害的行动中,公众期待立法部门、管理部门结合我国国情,总结多年控犬实际经验,制定出台更具科学性、严谨性、可操作性的养犬法规,真正将市民养犬纳入法治轨道。 现行的地方性养犬管理办法尽管有待完善,但不可否认,在多年的控犬实践中也发挥了很有成效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犬害的蔓延。控犬部门毫不手软地对大型犬、伤人犬、严重扰民犬进行强制处置都证明,管理部门如果力度足够、执行到位,控犬工作大有可为。沈阳市控犬部门将要构建市控犬大队、区公安分局、派出所三级控犬网络,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犬害投诉等,就是有力的措施。控犬部门的积极态度和不断强化的监管手段赢得了公众的赞许和支持,他们希望控犬部门始终保持强势管理不放松,充分履行控犬管理主体的职能。 除了加强依靠法律武器的硬管理,以教育和宣传为主的软管理也同样重要。文明养犬需要法规和道德的双重约束才能真正实现。所谓的软管理就是要努力营造一个引导文明的氛围,让养犬人感到舆论的强大压力,逐渐培养养犬人的道德意识。社区在这方面应该发挥独有的作用,如组织文明养犬俱乐部、评选文明养犬标兵、无犬害楼等等。通过这些活动,对不文明养犬人施加影响,教育、触动、感化他们,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不文明之举不为周围环境所容,在一个人人反感的气氛里养犬,并不是愉快的事。相反,管好自己的狗,和周围的人融洽相处,自家的爱犬也会被大家容纳和喜爱,和大家共享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乐趣,才真正其乐无穷。 刘军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