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嚣张“镇霸” 如今俯首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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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18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提起刘兴旺的名号,在于洪区马三家镇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位曾经称霸一方的“镇霸”心狠手毒,砸车、砸店对于他来说是家常便饭,替人讨债、摆事,更是不惜使用暴力。11月15日,他站在了市法院10号法庭的被告席上。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提起公诉。江湖混混结成团伙 刘兴旺,1974年生,于洪区马三家镇人。由于父母离异,缺少管教的他初中毕业后
1999年9月,刘兴旺因故意伤害被判入狱一年,出狱后纠集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2001年7月,他再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这仍没有阻止他犯罪的脚步。以刘兴旺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以暴力手段替人要债、摆事,然后从中获取大额“酬劳”。为了使“业务”发展顺利,刘兴旺等人除了配备刀、棒等凶器外,还自制了二支左轮手枪。“谁敢立棍我撅折他!” 2005年3月13日,刘兴旺的朋友关某在于洪区老边乡高台子村伐树。当关某准备将伐好的树运走时,被当地村民发现,并遭到众多村民的阻拦。随即关某找到了刘兴旺。起初刘兴旺出面并没有摆平此事。看这些人不给面子,他恼羞成怒。随后,刘兴旺纠集了李哲等十余名手下,来到该村一游戏厅内找带头阻拦伐树的村民胡某。因胡某不在,他就将另一村民丁某头部砍伤。他还放话出来,“我的地盘,谁敢立棍!谁立棍我撅折他,让他连骨灰都不剩!”此后,关某的伐树车可以大摇大摆地开进高台子村,因为刘兴旺的名号已成为了他的“通行证”。受人之“托”无恶不作 刘兴旺打架出了名,他也俨然成了称霸一方的“大哥”。谁要是和别人有仇,找他出面就能解决。刘兴旺报复对手的手段还挺多。因生意上的纠纷,一酒店老板找到他,他就把该老板对手的酒店门窗玻璃砸了;因土地纠纷,程某等人欲上访,他就把正欲乘车上访的程某等人打成轻伤;因言语纠纷,他就把对方的轿车挡风玻璃砸了。除了小打小闹外,刘兴旺也曾纠集他人持械砍伤他人。 刘兴旺行恶不择手段,他时常还会耍横讹人。2005年11月初,刘兴旺驾驶的吉普车与一辆小货车发生了刮碰,反光镜被刮坏。刘兴旺二话不说,下车后将小货车司机暴打一顿。但事情并未到此结束,气焰嚣张的刘兴旺持2150元的修车发票又找到小货车司机,从其手上讹了5000元钱。替人摆事强收好处 打架并不是刘兴旺的“主业”,他的主要“业务”还是替人讨债、摆事。于洪区某企业老板杨某将自己的锅炉房承包给了辽中人康某,但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杨某便准备将锅炉房收回。在遭到康某拒绝后,杨某通过冯某找到了刘兴旺。 2005年4月17日晚,刘兴旺带领于洪宇等人来到了锅炉房,用铁棒等凶器将康某等人打伤,迫使康某交出尚未到租赁期限的锅炉房。但是事成后,刘兴旺并没有得到好处费。他把责任归咎于冯某办事不力。2005年10月的一天,他伙同张石等人将冯某带至马三家镇一酒店,用皮带、胶管对其殴打,迫使其拿出三万元后才离开。 庭审时,刘兴旺没有了昔日的嚣张,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本报记者周贤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