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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租客被迫连夜搬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20 新京报

  物业称承租方违反租赁协议,擅自将做仓库的地下室改为旅馆

  

百余租客被迫连夜搬家

  来自河北的女租住户正准备搬走。因承租方与其物业发生矛盾,崇文区某小区的地下室租户被迫连夜搬走。实习生尹亚飞摄

  本报讯(记者龙婧)前日上午,住在崇文区某小区地下室的100多名租客突然接到物业通知,称在次日凌晨之前必须全部搬离,原因是地下室的承租方违反了租赁协议,并长期拖欠相关费用。

  租户:突然得知必须搬家

  前晚8时,地下室大门前,4个保安在维持秩序,不少租户正拖着行李一一离开。而更多不愿搬离或还未找到房子的人则将租房给他们的公司人员团团围住。“一天时间真的没办法搬。”四川来京打工的卿女士站在大门口说,上午10时,她突然听说物业来了通知,要求所有人搬走,否则就停水停电。出门一看,大门口已经贴上了通知,大意是房东违反了协定,物业现在要收回地下室。许多租户证实,他们此前都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

  物业:房东长期拖欠费用

  泰康物业称,他们在3个月前就已经通知过承租方。如今他们只能找房东解决问题,而房东表示无能为力。物业相关负责人士解释,他们查封地下室是因为承租人违反了当初的租赁协议,擅自将做仓库的地下室改为旅馆。而在双方当初的租赁协议中,已经明确表明地下室只能做仓储库房使用,现在承租方的做法已经违反了规定,同时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且长期拖欠相关费用。“我们3个月前就已经数次口头和书面通知房东了,也曾将这个通知贴在地下室的门口,但每次贴了不到几分钟就被人撕下来了。承租方依然不断向外租房。”

  房东:我们是合理使用房屋

  “我们跟物业完全不处于一个地位上,他们是强者。”承租方SARILAVT公司委托人吴女士在电话中说,他们与小区开发商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2006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我们一直是在合理使用房屋,也从未违反过法律规定,而且我们在这里已经投入了五六十万元进行装修,突然撤出损失非常大。”同时,吴女士否认了物业曾提前通知过他们,但承认此前两者之间确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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