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恶作剧要承担法律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2:32 新闻晨报 | |||||||||
青年白领赵某此前看到聊天室网页上,有很多刺激的留言和电话号码,于是产生了搞恶作剧的冲动。他在聊天室里留下了关于一夜情的留言,同时留下一位女同事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就是这个轻率的恶作剧,酿成了网络诽谤案。案件侦破后,在法院调解下,赵某对女同事进行了赔偿。
| |||||||||
不支持Flash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