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有污染 该找谁说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5:03 北方晨报 | |||||||||
唐先生:我的二居室新房是花了近5万元钱,请装修公司全程负责装修的。几周前,我与怀孕三个多月的妻子搬进了装修完毕的新居。 当时屋内有一定的装修异味,但我们没有在意。后来,我母亲为照顾我妻子,从外地搬来与我们同住。我母亲认为,室内的装修异味将影响胎儿的发育,不适合居住。
我找到装修公司要求解决房屋内的异味,但装修公司声称没有办法。我又要求装修公司给予赔偿,更是被拒绝。我该怎么办?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陈峰律师:唐先生对房屋装修问题,可以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标准》为消费者解决自己的污染难题提供了有力武器。明确提出“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嗅味”的要求。其中规定的控制项目不仅有化学性污染,还有物理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质中不仅有人们熟悉的甲醛、苯、氨、氡等污染物质,还有可吸入颗粒物等13项化学性污染物质。 因此,唐先生可以请专业部门根据《标准》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评测。如果评测没达标,唐先生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装修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 本报记者 常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