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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完成原村办小学改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5:11 深圳特区报

  市政府将对宝安、龙岗两区连续三年设立专项补助资金

  3年完成原村办小学改造

  特区创建初期低标准学校改造也纳入其中

  【本报讯】(记者李玫)2007年至2009年,市政府将连续3年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宝安、龙岗两区原村办小学及特区创建初期低标准学校改造,使所有该类学校在校舍建设、设施设备等方面达到《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要求,实现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相对均衡。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原村办小学及特区创建初期低标准学校改造投入实施办法》了解到的。

  适当补助原村办小学改造

  明年起,市发展改革部门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适当补助宝安、龙岗两区低标准原村办小学的改扩建工作,继续加大对特区创建初期特区内兴建的低标准学校改扩建的投入。市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由两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宝安、龙岗两区也须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原村办小学的标准化建设。

  从2007年至2009年,我市将对宝安、龙岗两区原村办小学尚未具备《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所规定的数字化平台、校园网、师生电脑、功能室、体育设施(器材)的,由市财政部门实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标准化改造所需资金;补足特区创建初期特区内兴建的低标准学校欠缺的设备设施,所需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市政府实行专项转移支付补贴,由两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区政府要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法定要求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地方各级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为标准化改造设立绿色通道

  《实施办法》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为宝安、龙岗两区原村办小学及特区创建初期低标准学校的建设项目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设立绿色通道,在符合《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规划选址、用地审批、项目评审、资金划拨等工作实行特事特办,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应当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对有关项目和市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共同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原村办小学及特区创建初期低标准学校的标准化建设。

  同时,《实施办法》规定,市专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学校申报、专家评估(评审)、政府决策、绩效评估的管理模式。标准化建设设备设施配置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条件成熟一所、改造一所、验收一所”的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对宝安、龙岗两区须标准化改造的学校登记造册、设立档案,提出相关设备设施标准化配置计划和资金预算。每年11月底前,向市财政部门申报下年度预算。

  《实施办法》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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