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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者将被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5:11 深圳特区报

  深圳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责制

  行政不作为者将被追究责任

  【本报讯】(记者肖意)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落实推进义务教
育均衡发展问责制,市政府近日发布了《深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办法》(以下简称《督导办法》),以确保市政府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在设施设备、生均经费、师资队伍和办学水平等方面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全市义务教育的质量效益。

  教育经费投入将逐年提高

  《督导办法》从全市义务教育的统筹管理、经费保障、设备设施、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效益等六个方面,详细列举了深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督导内容。统筹管理方面规定:教育经费投入将逐年提高,合理设置中、小学,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孩子免试就近入学,留足教育发展用地及学校改造和扩建用地,城中村和旧城改造优先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用地,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

  督导内容中,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提出: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达100%,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初中入学率达100%,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具有接受学校教育能力的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贫困户籍学生受助率100%。质量效益的基本要求提出:小学毕业升学率达100%;义务教育完成率达100%;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3%,优秀率达28%;近视率20%以下和新发近视率5%以下,龋齿填充率大于或等于80%;近3年学生违法率在千分之一以下,犯罪率为零;学生行为规范合格;家长对学校教育满意度80%以上。

  督导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校

  《督导办法》规定,督导对象为各区政府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督导主体为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督导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制定详细的深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方案,原则上每年组织实施一次。督导程序共分十个步骤:发出督导通知书、督导对象自查自纠并形成自评报告、听取督导对象的自评报告、查阅督导对象教育经费预算决算以及教育人力等文件资料、召开有关座谈会、实地考察义务教育学校、专访有关单位及个人、形成督导意见并反馈给督导对象、向市政府报告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督导结果。

  确保各项督导措施落实到位

  督导结果还将作为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行政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相互推诿的部门和行政责任人将追究责任,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一年度督导内容。对义务教育学校的督导情况计入学校工作管理档案,并作为校长考核、选任和学校评估的依据。对违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的学校和个人,要责令限期整改,追究相应责任,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一年度督导内容。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为保证督导办法落实,建立深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督导措施落实到位。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作为召集单位,市监察局、人事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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