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翡翠玉” 竟是玻璃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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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6:4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陈新坦通讯员张英刚)今天上午,一流动商贩因售假被胶南市工商局商城工商所查处。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李某来自江苏,他所销售的缅甸翡翠玉等,是从临沂市场上以 2元钱的价格购进的玻璃制品,却以3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因李某提供不出商品的合法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当场将其商品查扣。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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