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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能力的先求职后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39 千华网

  

有劳动能力的先求职后保障
记者 李丹

  “我想办低保,听说得先体检,那是咋回事?”“我已经是低保户了,街道社区让参加公益劳动,每次还得签到,实在是太麻烦了”……昨日,鞍山市民政局低保处副处长罗钧做客本报“互动吧”,就鞍山低保标准上调、低保对象认证审核等相关政策为读者进行了一一解答。

  ●问:我是立山区居民,爱人是附企职工,而且身体有病,每月只给不足300元的工资。我没有工作,想咨询是否符合低保标准?

  答:按照规定,凡户籍在本市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从本月25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将由205元/月上调至217元/月。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这个标准,可以进行申请。由县(市)、区民政局批准并予以差额或定期定额救助。

  ●问:想办理低保,但街道说现在停办了,想问问怎么回事?

  答:低保没有停办,只要符合条件,随时都可以办理,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具体事宜可以向区民政局咨询一下。

  ●问:办理低保必需进行体检吗?

  答:进行体检主要是为了鉴定申请人的劳动能力。这里的劳动能力分成5个等级,即终身丧失劳动能力、终身丧失部分劳动能力、阶段性丧失劳动能力、阶段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具备完全劳动能力。我们对阶段性丧失劳动能力和阶段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每年需要复查一次。对于申请定额救助的,不需要进行体检。

  ●问:我家是低保,本人是白血病患者,但低保证上写的是母亲名字,想问问能不能获得救助?

  答:只要低保证上有自己名字,证明自己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享受到医疗救助。如自己正在医院住院治疗,政府可以承担住院医疗费用的60%,医院减免10%,个人承担30%,每年每人享受住院救助的最高金额是2000元。同时,像患者病情属于重大疾病,每年每人可以享受最高金额是4000元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比例是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50%,但必须是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治疗才行。

  ●问:低保户现在参加公益劳动,社区每次都让签字,觉得太麻烦不理解。

  答:国务院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省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对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有明确的要求。我市的救助原则是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行先求职后保障,相关部门为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或公益岗位。目前我们的收入情况并不十分透明,有的人在外面打工另有谋生手段,有的有稳定的收入,人均收入或者实际生活水平甚至高于保障标准,这就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参加公益劳动也是低保对象的一项义务,同时可以防止骗取低保行为的发生。

  记者 金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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