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井盖缺损致行人摔伤 两责任单位被判赔偿9177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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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0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顾建国)周女士倒垃圾时一脚踏进破损的粪井盖,造成右腿多处骨折。日前,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两家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赔偿周女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1万余元。 去年3月31日凌晨3时左右,周女士倒垃圾时,不小心踩进破损的粪井盖摔倒受伤,经诊断,周女士右胫腓骨远端粉碎骨折,共花去医疗费近4万元。出院后,周女士将粪井使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方饭店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维护管理责任,瑞福公司作为出租方和物业公司,应对该粪井承担管理监督职责。法院最后确定,赔偿总额中大方饭店承担80%,瑞福公司承担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