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一年轻女出纳把手"伸"向政府低保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3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1月16日杭州消息(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牟丹)三年前,为了缓解结婚开支带来的经济负担,刚调任到乡政府工作的年轻女出纳竟然对政府的低保金动起了外脑筋。结果,正当她享受初为人母的幸福时,却来了牢狱之灾。15日,浙江仙居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这个乡政府女出纳汤彩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汤彩玲,1977年6月出生,浙江省天台县人,任某乡政府出纳。法院审理查明
法院认为,汤彩玲能自愿认罪,且已退还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