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处罚 1.8万罚款拖成1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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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2:49 法制晚报 | |||||||||||
2月份开出的罚单至今未交 法院上午对该公司进行了强制执行 从今天上午开始,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将用一天的时间执行4起拒不履行劳动部门处罚的案件。
上午9点半,执行法官来到位于朝阳区亚运豪庭的北京金点石刻广告有限公司。今年2月,该公司因拖欠工资被劳动部门罚款1.8万元,但他们至今都没交纳这笔罚款。加上滞纳金,该公司现应交纳11万余元罚款。 走进这家公司,记者看到办公室里只剩下两个年轻女员工“看家”。法官亮明身份后就开始执行工作。 在财务室,法官打开抽屉,找到了几张收款收据和合同。收据上显示,这家公司最近有将近2万元入账。随后,法官把财务室的桌子抽屉、柜子和屋门都贴上了封条。 随后,法官还在开锁公司人员的帮助下打开了公司的保险柜。 据了解,法院在执行此类案件时,除强制要求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外,还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以达到震慑作用。图为法官正在察看保险柜内的物品。 文/记者 付中 摄/记者 曹博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