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已走大半 凭条可退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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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2:52 法制晚报 | |||||||||
《地下室清场 百余租客被撵》追踪 承租方与产权方仍在协商 租客已走大半 凭条可退押金
本报讯(夜线报道组)昨日,本报A22版报道了由于产权方和承租方出现纠纷,崇文区本家润园小区1号楼地下室的百余名租房客被物业劝离住所一事。 昨晚10时,记者再次来到该地下室看到,出入口仍有物业的保安把守,百余名房客中已有一多半人选择了离开。 刚刚拎出行李的美发师尤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工作的发廊就在小区附近,发廊的老板给他和另外7名同事一起租了这里的房子,但现在大家都要被迫离开。 地下室承租方的李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一直在与产权方积极协商,在事情没有结果之前,住户不必搬离地下室。“如果有人想走,可以凭押金条退100元的押金,但房费退不了。”李女士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