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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为了二万三 上海一暴徒连杀三条人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5:4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11月16日消息(记者肖志涛通讯员李品才)日前,上海一外来工因持刀抢劫,致人死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据司法部门介绍,案犯乔如前乃安徽来沪人员。2005年12月25日凌晨3时左右,他携带尖刀,戴着口罩、手套,骑自行车来到这家废品收购站,谎称自己有废品出售,顺利进入站内。他首先来到收购站帮工王某的住宿处,趁王不备,用刀猛刺王的头面部,致王当场倒
地昏迷。尔后,乔如前又踹门进入收购站业主刘某的客厅,正好与听到动静而起床察看的刘妻蒯某碰面,乔拿起尖刀猛刺蒯某,蒯大声呼救。其11岁的儿子小刘被呼救声惊醒,从里间出来,站在卧室门口,乔如前冲到卧室,从地上捡起一把铁锤朝小刘的头面部猛击,小刘被击倒地。接着,乔又持该铁锤猛击蒯某头面部。这时,乔如前听到帮工王某的呻吟声,便再次回到王的住处,从地上拿起另一把竹柄铁锤猛击王的头面部。看到三人没有了动静,乔如前在蒯的卧室翻箱倒柜,在衣橱内劫得人民币23000余元。当乔准备逃离时,见小刘从地上坐起,乔如前又从地上拿起一把无柄铁锤猛击刘的头部。被害人蒯某、王某及小刘均因被钝器打击头面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市二中院认为,被告人乔如前为图钱财,采用杀人方法入户实施抢劫,并致三名被害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乔虽有检举他人盗窃犯罪的立功表现,但仍不足以对其抢劫犯罪从轻处罚。据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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