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发错住户钥匙导致对门居民争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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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9:14 齐鲁电视台 | |||||||||
齐鲁电视台《每日新闻》记者 张强 淄博台记者 魏伟 周英 报道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家里要是有点什么事喊一声对门,那可比搬救兵强多了。不过,准备入住淄博市周村区太和路20号楼中单元的对门,却吵个没完,而且是全楼的对门都闹腾。
要问为啥全楼居民都闹得欢,这还不是让钥匙给闹的。住在这栋楼上的居民都是拆迁户,西户的居民说按照拆迁合同,他们应该住西户,可开发商却把西户的钥匙一把发给了西户,一把发给了东户。 对门拿着自家的钥匙,西户的主人不答应了,“我知道以后我就给东户打了个电话,我说你拿钥匙了吗,他说是啊,我说咱是弟兄们,也是朋友,也是同事,我跟你说一声,这个房子按规定是我的。” 东户的居民也说了,谁说房子是你的?开发商明明把钥匙给我们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咱有钥匙,先搬进去再说。 西户的居民说:“就在前天的早晨,我过来的时候,我一看房子西户的前晾台窗户已经全部卸下来了,打上角铁已经开始装修了,因此就闹得关系不是很好了。” 不就是东西户颠倒了嘛!干脆你们将错就错,换换不就完事了嘛!换换?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按照04年的拆迁合同,西户居民应该返还到一套95平米的房子,可开发商却把西户盖成了130平米;东户应该返还到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可现在东户的实际房屋面积却是98平米。一下子差了二三十平米,东户的居民能愿意吗? 按照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的一个司法解释,房屋的面积误差在超出3%之内的面积,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超出3%以后的产权应当归买受人所有,也就是被拆迁人所有,并且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房子盖小的住户应该向开发商双倍索取赔偿。开发商一看房子盖错了,就只有乱发钥匙的招了,这才引起楼上居民的矛盾。为了了解情况,记者又来到了合同的盖章单位淄博清馨斋商贸公司。他们的解释是:“当时拆迁协议并没有规定房子到底是多大,这些房子不是俺来这拆迁,是商业局和开发商,俺只是有俺的房产俺参与进来的。” 要说这开发商可够马虎的,幸亏你们只是把对门给盖错了,要是把房子给盖塌了,麻烦可就大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