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行窃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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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0:40 大连晚报 | |||||||||
聋哑人行窃被判11年 ■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外地来连的聋哑人赵某在同伙的掩护下盗走一轿车内的巨款。日前,西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赵某今年30岁,吉林市人,曾因盗窃被判过刑。今年5月24日,赵某及同伙来到大连市黄河路与长春路交叉路口处,此时,数辆车停着等候信号,赵某的同伙到一辆沃尔沃吉普车左车门处故意敲击车门,分散女驾驶员的注意力,赵某乘机拉开副驾驶车门,将放在座位上的路易威登牌背包盗走,包内有人民币57400元,一个路易威登钱包、一个路易威登笔记本、一个CD牌太阳镜,盗窃财物总价值人民币81205元。案发后,赵某被抓获,其同伙逃走。西岗区人民法院认为,赵某已构成盗窃罪,因其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罪,应当重判,但考虑赵某是聋哑人,适度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