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会敦促自首员工得以从轻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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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0:40 大连晚报 | |||||||||
公司开会敦促自首员工得以从轻处罚 ■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工人孙某借着为产品换包装的机会,先后两次盗窃,窃得三星牌DVD机和摄像机各一部。公司知道情况后召集工人开会,希望作案人主动投案。孙某投案自首。11月中旬
孙某是山东人,在大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当工人。今年3月14日,公司派孙某到大连港杂货码头本公司租用的某物流公司仓库,为公司存放在库房的三星牌产品换包装。 孙某见财起意,悄悄将一部便携式三星牌DVD机从包装盒中抽出来,藏在仓库内的纸箱缝隙间。当天傍晚,孙某将事先藏匿的DVD机取出,藏在自己的上衣里带回家中。第二天,孙某如法炮制将一部摄像机偷走。仓库保管员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被盗情况,向警方报案。警方进行调查,被盗的DVD机价值1320元,摄像机价值1400元。 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知道被盗后,立即召集公司工人开会,通报情况,希望作案人投案自首。3月17日早,孙某承认丢失物品的自己偷的,,表示十分后悔。经理带着孙某来到公安机关自首,孙某被警方取保候审。中山区人民法院于今年11月8日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认定孙某投案自首,悔罪态度较好,从轻处罚。法院于11月中旬判决孙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5400元。孙某已交纳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