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秧及邻居支付赔偿三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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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2:0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自家发生火灾,消防员通过邻居家救火,致使邻居家财产受损,周英为此被邻居李军诉至法院。记者昨日从沙坪坝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判决周英赔偿李军财产损失。 周英与邻居李军都是沙区松江村人。2004年1月20日晚,周在家中用烤火炉取暖,外出时没有关闭烤火炉,烤火炉引燃了室内的物品,发生火灾。消防队员在救火过程中,导致邻居李军家的家具等受损。李在法庭上要求周赔偿自己因火灾造成的财物损失及其他损失共
周英承认是自己的过失导致火灾,但是她认为李军提出的财物损失不能确定是火灾所致,因此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英因不当使用烤火炉引起火灾,消防队员灭火时对李军造成损失,周英作为险情的引发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依据李军填写的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现场勘验笔录及损失评估报告,判决周英赔偿李军3410元。(当事人系化名) (记者 王明)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