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遛狗代人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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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2:56 新京报 | |||||||||
该居民发现邻家小狗当街便溺却未及时清理,被依法处以50元罚款 本报讯(记者 刘英才)家住崇文区光明中街的曹大姐好心替邻居遛狗,却因未及时清除小狗的粪便而受到了处罚。 据崇文城管队员介绍,昨日上午,曹大姐正要上街买菜时遇上邻居孙先生。孙先生
曹大姐对城管队员说,其实,她牵着小狮子狗一出门,才发现遛狗也挺麻烦,小狗上蹿下跳不说,还把粪便排到了人行道上。因为买菜的早市快关门了,她来不及清理小狗粪便就拽着小狗匆匆离开。这时,崇文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此,用摄像机将这一幕录下,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请曹大姐清除狗粪。 “我这是替别人遛狗,狗粪也得我清理?”曹大姐觉得自己是在助人为乐。在得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及《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相关规定,须缴纳50元罚款后,曹大姐更是觉得委屈。 现场城管队员按照有关法规为曹大姐解释原由:由于她本人是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小狗当时处于她本人的控制下,出现不当后果时也应由她承担责任。曹大姐叹了口气说,早知道就不当这个热心人了。 “帮人是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城管队员对曹大姐进行劝解后,曹大姐缴纳了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