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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街劫公交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52 新京报

  江苏男子被判劫持汽车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当庭表示不服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我不服判决,判了之后我的问题怎么办!”听到判决后,刘美祥情绪激动地大喊,并与法警发生推搡,随后被带离法庭。

  昨日上午,因制造“府右街公交车劫持案”,来自江苏宝应的刘美祥被西城法院以
劫持汽车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检察机关指控刘美祥于去年12月29日上午10时,为解决自己的问题,身藏两支自制手枪乘坐14路公交车,在公交车路过府右街车站时,将车上3名司售人员和18名乘客劫持。民警赶到后将其控制。

  今年8月初,刘美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8月22日,刘美祥与向其出售火药的同乡徐征华一同受审,庭审过程中,刘还替徐向法官求情。

  法院审理认为,刘美祥曾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自首行为,故对其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给予从轻处罚。据此,西城法院一审判处刘美祥犯劫持汽车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事件回放

  持枪劫公交要求见领导

  据检方介绍,去年九十月间,34岁的刘美祥携带两把自制手枪、四发子弹和一枚炸弹,沿着铁路线走到北京。

  12月29日,刘美祥从自己住所附近上了一辆14路公交车。上午10时许,当该车行驶至府右街车站时,刘美祥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两把自制手枪,挟持车上乘客和司乘人员,要求“见领导人解决问题”。

  警方到达现场后,刘美祥以生命相威胁,要求“解决问题”。僵持约20分钟后,民警趁车内一名老年乘客心脏病突发被允许下车之机,采取行动将刘制服。在此过程中,刘美祥手中的自制手枪突然射出一发子弹。

  刘美祥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称,自己几年前在老家开三轮车,因未交养路费,三轮车被交通局查扣,自己还挨了打。他随后四处上访,但一直没有结果,他希望到北京能解决自己的问题。

  审查过程中,刘美祥交代了自己带到北京的那枚炸弹的埋放地。根据其指认,警方在永定门京山铁路旁的一个土坑里找到了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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