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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台高筑上演“租车连环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3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张良 通讯员 孙悦 郝鑫城)一女子伙同一男子从汽车租赁公司骗走5辆汽车,然后抵押套取现金10万余元。日前,两人被市中刑警二中队刑事拘留。

  10月23日,二七新村派出所接到某汽车租赁公司经理李某报案称,该公司的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被一个姓胡的女子骗走。据介绍,胡某先是以押金3000元和每月3200元的价格租走一辆轿车,不久她表示再租一辆汽车,并找借口将第一辆车的押金要走,用一张8200元
钱的支票抵账。后查证得知,此支票的账户内没有钱。经侦查,胡某租来的汽车没有自用,而是抵押给槐荫区一个叫王某的男子,得到现金15000元。

  11月12日,胡某到二七新村派出所投案自首。原来,胡某是某酒店老板,因生意不好债台高筑,便找朋友伊某商量对策,二人便萌发了从租车后再抵押现金还账的念头。他们先后共诈骗5家汽车租赁公司的5辆汽车,总价值约60余万元,抵押套取现金10万余元。目前,胡某与伊某被刑事拘留。如有群众被骗尚未报警的,请与市中刑警二中队联系。电话:8297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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