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居委会干部离任后有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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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黄晓英记者田富友)过去人们认为管婆婆妈妈的居委会干部是吃力不讨好又无收入,随着内江市中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的出台,这种情况将有所改变。居委会干部到晚年离任后,每年将按工作年限领取一定的生活补助。据悉,这在我省尚属首例。 据了解,根据该办法的要求,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固定工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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