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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车配货”既吃运费又骗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6:45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乔琳杨枢)10月份,本市经济犯罪高发案类型仍然为合同诈骗案、职务侵占案件、涉税类案件、票据诈骗案件、非法经营案件。各类多发性合同诈骗案件总数占六成以上。警方通过分析发现,本月突出经济犯罪警情是以“空车配货”为名实施诈骗。

  “空车配货”类案件多发生在货物运输、物流配送领域。近日,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业务员陈某到平谷分局刑侦支队报案称:一个自称叫李某的人与公司签订了承运合同,将价
值10万余元的大寨核桃露空罐在两天内运到山西某公司。可是,李某在收取1400元运费并和另外一名同伴将货物运走后,就再无音信。货物在规定时间内也未送到公司。案件侦破后,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货物被二人以30000余元的低价卖到河北省的一个村子里,所得赃款被二人分掉。

  民警对此类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嫌疑人多以假公司、假证件签订合同。他们通常在互联网上发布假的公司名称,提供联系电话;诈骗过程中,临时雇佣不知情的司机与货主交涉,一旦货物拉出后,再借故辞退司机,将货物拉走;用假身份证购买外地车后,不办理过户手续,再利用这些购进的二手车从事犯罪活动。

  警方提示:加强对货物承运后的监控力度。如货主可考虑在承运的货物中,装置电子设备或其他简便易行的监控措施;物流行业要对从事货运司机的驾照、货车牌照仔细辨认,如有疑问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要尽量与正规的货物运输、物流配送中心进行业务往来,对互联网上公布的公司,一定要到实地考察,辨别真伪,不要盲目签订承运合同。R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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