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害导致水产大量死亡 集贸市场被判承担摊主部分损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0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克元 记者 陆一波)集贸市场发生鼠患,咬断水产经营户陈先生养水产的供氧皮管,导致大闸蟹等水产大量死亡。陈先生起诉要求集贸市场赔偿2.23万元。近日,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集贸市场赔偿陈先生3000元。 陈先生向集贸市场租用摊位用于水产经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集贸市场对出租房、设施的自然损坏负有维修责任,并保证出租房和设施完好无损。
去年10月1日早上,陈先生开门营业,发现摊位上的大闸蟹、鳗鱼、鲈鱼等水产因供氧皮管断裂而缺氧死亡,遂向集贸市场反映。同月13日,类似的事情再度发生。陈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集贸市场赔偿2.23万元。 陈先生诉称,集贸市场的阴沟洞出口没有用网状盖子盖好,结果老鼠从这里钻出,将氧气泵的皮管咬断,致大量高档鲜活水产缺氧死亡。集贸市场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约定,理应赔偿。集贸市场方则辩称:陈先生租赁的是集贸市场内的房子,财产应自行保管,老鼠出现是自然现象,故集贸市场没有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因鼠害遭受损失后,集贸市场作为出租人未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导致陈先生再度遭受损失,因此集贸市场存在一定过错。鉴于在公共场所根除鼠患并非一个单位所能完成,因此不应由集贸市场承担全部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