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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10万就变更抚养权 法院驳回前夫无理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36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滕翔昊 通讯员马月 实习生李倩)为了女儿有一个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张倩将前夫鲁强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哪知对方竟称“有10万元存款女儿就给你养。”近日,法院一审驳回前夫的无理要求,并判决女儿由张倩负责抚养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6年前,23岁的张倩与鲁强结婚,次年生下一女。随着女儿的出生,张倩发现丈夫像
变了一个人似的,班也不好好上,成天和一帮狐朋狗友在一起混,喝酒打牌上迪厅,还经常夜不归宿。

  去年4月,张倩为与丈夫离婚,违心地答应女儿由鲁强抚养。可离婚后,鲁强却对女儿的生活不管不问,女儿其实一直由张倩的爸爸妈妈抚养,鲁强根本没尽到父亲的义务。

  今年3月的一天深夜,鲁强醉醺醺地闯到张倩父母家,要把女儿带回去过几天,并要求马上将女儿带走。

  张倩的母亲见鲁强醉成这个样子,不放心让他带外孙女走。结果鲁强趁着酒性又吵又闹,还将张倩的母亲推倒在地。

  张倩一纸诉状,将鲁强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法庭审理]

  在法庭上,张倩诉称,鲁强无固定职业,又经常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对孩子的成长不利。而自己有稳定的住房和工作,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鲁强辩称,原则上不同意女儿归张倩抚养,除非她能提供存有10万元存款的存折,且必须注明该款项仅限于作为孩子抚养教育开支。

  法院审理认为,张倩与鲁强离婚后,孩子一直随张倩生活,稳定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综合双方实际情况,女儿由张倩抚养较为合适。

  对于鲁强要求张倩必须具备一定数额的存款才同意变更抚养权的理由,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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