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车祸身体受损下肢变短 一“舞迷”索赔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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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0:1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因车祸造成左右下肢长短不一,近日,一车祸受害人因身体受损导致无法继续学跳舞,向法院诉求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溧水县法院在审理了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后,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 今年3月2日凌晨6点多,32岁的工人方某由南向北慢步晨练。在经过一公司门口路段时,丰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同向行驶,由于丰某观察不周,撞上了正在慢跑的方某,当场将
方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但经诊断,方某因此次事故已致左下肢缩短了3厘米多,构成九级伤残。经交警责任认定,丰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丰某事发后虽赔偿了方某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但经过此次事故,原本爱好体育锻炼的方某却因下肢“长短不一”无法再跑步了,更让他感到伤心的是,过去经常能与舞伴在舞场上翩翩起舞,引得众人鼓掌和羡慕的场景如今已成“奢望”。 为了维护自身受损的合法权益,今年8月,方某诉至法院,要求丰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基于本次交通事故确实给方某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其左右下肢长短不一已造成其终身残疾,心理上必将遭受巨大精神痛苦,法院最后支持了方某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求丰某尽快支付其万元精神赔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