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设流浪狗收容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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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0:17 云南日报 | |||||||||
昨日,记者在本报短信平台上看见一条短信:“流浪狗有收容的地方吗?狗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管理?昆明有统计狗数量的部门吗?流浪狗有人管吗?”其实,往往伤人的狗都是流浪狗,因为无人管理,它们的行为也就无人负责了。 记者在街上随机采访,市民王先生说,现在街上有很多流浪狗,对市民的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流浪狗很多是被主人抛弃,或者得了皮肤病怕传染给家人,就任由小狗自生自
宋小姐说:“一个习惯被养的动物,怎么可能自己找吃,自己生活呢?昆明应该专门设立机构负责收容流浪、遗弃、丢失的狗,一旦发现流浪狗,应立即通知认领,不能查明或逾期无人认领的狗,则按照无主犬只处理。”宋小姐认为,如果任由流浪狗散落在城市中,不但对市民安全形成潜在威胁,而且一旦狗伤人事件频发,对于文明养宠的氛围也是种伤害,宠物们可能就此真的没有自由活动的空间了。 对于流浪狗的管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将对狗狗种植芯片,将狗狗主人的资料存入芯片,一旦狗狗被主人抛弃,管理部门可通过芯片找到狗主人,并对其进行处罚。深圳各区主管部门将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收容流浪、遗弃、丢失的犬只。对收容的犬只7日内能查明养犬人的,有关部门会立即通知养犬人认领,不能查明或者逾期无人认领的狗狗,则按照无主犬只处理。 本报记者杨茹(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