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原合同未满应继续履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2:46 新闻晚报
□记者沙情奕

  晚报讯 王先生是本市某国营企业的老员工了,在单位已经工作整整10年了。王先生记得《劳动法》中有规定,像他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向单位提出改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不想单位却提出了异议。

  市劳保部门表示,其实,王先生的单位在目前并不是一定要和他改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来,王先生在单位工作到今年已满10年。但在去年,王先生与单位又续签了一
份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虽然在《劳动法》第二十条有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目前王先生正处在履行续延劳动合同期间,在合同期满前,想要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王先生应当继续履行续延的这份五年期的合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