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年发生手机电池爆炸伤人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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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3:2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11月21日消息(记者胡啸 通讯员张陈) 11月12日下午3时,江西省万年县丁某将开着的手机以“直充”的方式充电,至下午5时左右发现手机已自动关机,并且手机装电池的部位发烫。于是,他立即将电池从手机中取出。就在这时,“砰”的一声巨响,电池突然爆炸了。 爆炸后的手机电池碎片四散飞出,几颗尖锐的螺丝射出好远,中间一个铁皮芯炸成
这块发生爆炸的手机电池是丁某11月6日从万年县城一家手机配件店购买的,电池标注厂商是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仅正常充了两次电。伤愈后,他向销售商提出赔偿要求,而销售商却称电池质量没有问题,是丁某使用不当造成的,双方争执不下。11月17日上午,受害人丁某盛怒之下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万年县消协立即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取证,并于11月20日,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受害人丁某一次性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