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枪抢劫 被判三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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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1:3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一外地来京无业人员王某在秀水市场持假枪抢劫,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 法院查明,王某因赌博欠债,萌生到北京抢劫的念头,遂购买仿真手枪进京。2006年8月15日13时许,王某在秀水大厦东门处,见事主李某驾驶别克轿车,将其确定为抢劫目标。在李某购物完毕进入轿车后,王某强行打开车门进入,用假枪顶住李某后脑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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