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持假枪抢劫 被判三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1:39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一外地来京无业人员王某在秀水市场持假枪抢劫,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

  法院查明,王某因赌博欠债,萌生到北京抢劫的念头,遂购买仿真手枪进京。2006年8月15日13时许,王某在秀水大厦东门处,见事主李某驾驶别克轿车,将其确定为抢劫目标。在李某购物完毕进入轿车后,王某强行打开车门进入,用假枪顶住李某后脑勺
,李某奋勇反抗跳下车,关紧车门将被告人王某关在车内,巡逻保安见状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公安机关起获仿真手枪1把、塑料子弹1包等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