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能否按新建房价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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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3:15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 赵守成)“房子拆了没意见,只要能让我们在附近还能买到新房,不要把我们赶到郊区就成。”这是许多拆迁户的共同心声。主城区商品房价格近年一路上扬,拿到拆迁补偿款的市民在本地区却买不起新房。最近,有市民给南京市长发电子邮件,呼吁借鉴山东省做法,对拆迁户按同区位新建商品房市场价补偿。 这位沈姓市民在信中写道:“ 山东拆迁条例规定,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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