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杀人屠夫”石悦军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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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3:18 新京报 | |||||||||
本报讯昨日,受吉林省高院委托,通化市中院对石悦军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吉林高院依法裁定核准了对故意杀人犯石悦军判处死刑的判决。宣判后,通化市中院在案发地吉林省柳河县,对曾在6天内连续作案7起,杀死12人,伤5人的“屠夫”石悦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今年9月23日晚,家住柳河县的36岁村民石悦军,因对屠宰点负责人李某及畜牧站检
《东亚经贸新闻》供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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