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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律师为“梅湘南”提供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5: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宜宾“梅湘南”惨遭前夫砍断腿的遭遇经本报昨日报道后,在省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上百名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强烈谴责受害者郭思英前夫叶永其的暴行。昨日上午,四川某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与郭思英正式签订委托合同,向其义务提供法律援助,并已开始紧张的调查取证工作。宜宾市、翠屏区和安阜街道办事处三级妇联表示,此事已超出了家庭暴力的范围,是典型的残害妇女的刑事案件,应依法对施暴者予以严惩。

  读者齐声谴责暴行

  昨日一大早,成都读者叶先生看完本报报道后致电本报记者,强烈谴责叶永其的残暴行为。他认为,叶砍断前妻右腿并扔进岷江,“禽兽不如”,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网易等各大网站纷纷转载本报报道。武汉读者秦女士从网上看到报道后表示,叶残忍的行为暴露出其个人素质的低下和法制观念的缺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

  与此同时,无数读者激愤地表示,应将叶的照片公诸于众,“让他成为所有女性唾骂的对象”。甚至有读者提出以暴制暴,砍断叶的右腿让他也尝一尝终身残疾的痛苦滋味。

  律师启动法律援助

  获悉郭思英的悲惨遭遇后,四川某律师事务所主任,省、市人大代表,宜宾市妇联执委张静立即决定:委派律师为其提供义务法律援助。昨日上午,该所律师王烨、方太文和郭思英的妹妹一起来到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签署了正式委托文件,启动了援助程序。随后,两律师开始了调查取证工作。王律师称,这是一起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嫌疑人叶永其犯罪情节恶劣、作案手段残忍,即使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也不足以减轻处罚。

  据了解,翠屏区警方正加紧对此案的调查侦破进程。昨日中午,刑事技术人员已对郭的伤势进行初步鉴定。法律界人士认为:郭的伤势已构成重伤。

  妇联发起募捐行动

  昨日下午,宜宾市妇联负责人带着慰问品和慰问金,来到医院看望郭思英。针对郭称自己遭遇残害前曾分别向市、区两级妇联反映的情况,宜宾市妇联维权部负责人称,根据信访规定,类似情况应向当地基层组织反映,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宜宾市妇联负责人认为,该市的妇女维权反映渠道是畅通的。早在2003年该市就开通了110接受家庭暴力报警,妇女受到不法侵害时,除动用其他维权手段外,还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得帮助。

  安阜街道妇联负责人介绍,惨案发生后,她们立即向郭所在的炮台社区了解情况,社区对惨案发生前郭思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毫不知情。据安阜妇联介绍,街道和社区通过对社区干部和居民的了解,对家庭矛盾较突出、纠纷较多的家庭都建立了档案,叶永其和郭思英家庭并没有进入这个名单。也就是说,在郭长达10多年的家庭暴力遭遇中,未向社区和街道妇联反映过,“因此,事件发生后,我们都感到很震惊!”

  据悉,安阜妇联将在街道妇女干部中发起募捐行动,为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社区邀业界人士以案说法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多方联系,终于在炮台社区找到叶永其的哥哥叶永发。据叶永发介绍,叶永其是姐弟四人中的“老幺”。在他眼中,四弟是个勤快、不惹事的人。对于其弟残害前弟媳的行为,他称“一个巴掌拍不响”。叶永发称郭思英在婚姻生活中存在过错,发生这种事,郭“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据了解,安阜街道辖区系典型的“农转非小区”,辖区居民法制观念较淡薄。对此,安阜街道妇联有关人士表示,将利用这起典型的案例,邀请法律工作人员到该社区举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正确处理家庭矛盾,避免因行为过激酿成大祸。 文/图记者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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