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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行拆除 被执行人竟报假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7:1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万城12月19日电(记者 吴懿斌)吴某在邻居间共同的滴水通道搭建棚房,结果影响到相邻的三家人不能正常通风和采光,被侵害的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胜诉并申请法院将棚房强行拆除。今天上午,棚房被法院强制拆除的吴某竟然向本报报假料,称自家的房子被邻家无故拆除,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事情真相。

  12月15日下午,万宁市人民法院法警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万城镇镇南街永民巷
一间搭建在两排居民房滴水过道之间的棚房进行了强制执行,将该影响相邻几户人通风采光的棚房拆除。法院执行后,搭建棚房的吴某打电话给本报热线,称他家的一间房子莫名其妙地被邻居家给拆除了,请记者来采访。记者到现场看到,吴某家被拆的棚房是在其居住的房子与北面几户人家房子相连接的过道,而从其被拆房子的印记看,其高度明显超过了邻居家的窗口。

  记者找到与吴某相邻的谢某了解情况,得到的情况竟与吴某所说的相差很大,原来房子是法院强制执行拆除的。谢某拿出一份《民事判决书》,记者从上面看到,被拆的房子是吴某于1989年11月搭建的,搭建地是一条长15米、两头宽窄不一的梯形小巷,作为相邻4家人房屋的滴水通道。吴某搭建的棚房用于烘烤槟榔果,左邻右舍对槟榔烘烤的气味意见很大,多次找对方交涉,吴某才将房子改做厨房。由于相邻的另3家人后墙都有一扇窗户,搭棚后堵住了几家的窗户,让邻家既不通风也不采光,遇到下雨雨水就泼洒到几户人的屋里。谢某等3 户人要求其拆除,结果拖了多年也未达成协议,遂一纸诉状将此诉诸法院。谢某说,法院先后开过几次庭,吴某不可能对拆房的事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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