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行拆除 被执行人竟报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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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7:1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万城12月19日电(记者 吴懿斌)吴某在邻居间共同的滴水通道搭建棚房,结果影响到相邻的三家人不能正常通风和采光,被侵害的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胜诉并申请法院将棚房强行拆除。今天上午,棚房被法院强制拆除的吴某竟然向本报报假料,称自家的房子被邻家无故拆除,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事情真相。 12月15日下午,万宁市人民法院法警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万城镇镇南街永民巷
记者找到与吴某相邻的谢某了解情况,得到的情况竟与吴某所说的相差很大,原来房子是法院强制执行拆除的。谢某拿出一份《民事判决书》,记者从上面看到,被拆的房子是吴某于1989年11月搭建的,搭建地是一条长15米、两头宽窄不一的梯形小巷,作为相邻4家人房屋的滴水通道。吴某搭建的棚房用于烘烤槟榔果,左邻右舍对槟榔烘烤的气味意见很大,多次找对方交涉,吴某才将房子改做厨房。由于相邻的另3家人后墙都有一扇窗户,搭棚后堵住了几家的窗户,让邻家既不通风也不采光,遇到下雨雨水就泼洒到几户人的屋里。谢某等3 户人要求其拆除,结果拖了多年也未达成协议,遂一纸诉状将此诉诸法院。谢某说,法院先后开过几次庭,吴某不可能对拆房的事不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