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涉嫌旅游欺诈可追究法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7:40 深圳特区报

  市旅游局副局长易能全作为本期“直通车”嘉宾现场接待来访群众承诺坚决打击“野马”旅行社

  涉嫌旅游欺诈可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陈海峰李文生

  “直通车”昨天开往世界之窗的外广场,市旅游局副局长易能全“登车”现场接待群众来访,并承诺将加大力度治理旅游市场存在的非法经营诈骗团费等问题,整治我市旅游秩序。对涉嫌旅游欺诈的旅行社或导游,将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人涉嫌旅游欺诈被判刑

  市民吴小姐:在我市各大景点门口,经常会看到有“野马”旅行社在散发传单,招揽外地游客出境游或周边几日游,从而对他们进行购物欺诈,影响很不好,请问市旅游主管部门准备怎么治理?

  易能全:一些非法经营旅行社或导游对不了解情况的外地游客进行欺诈,其行为不仅扰乱了我市旅游市场,也给深圳这个城市“抹黑”,去年下半年以来,市旅游局联合公安、交通、工商等8部门连续进行了19次清理整治。清理中,有4名违法者被判刑半年,7人被刑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市场监管,一旦发生有旅行社欺诈团费、购物欺诈或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将坚决查处,对触犯刑律者最高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深港合作对“零负团费”说不

  市旅游集散中心从业人员张先生:深圳旅游市场还存在很多“零负团费”的问题,这股歪风不刹,购物欺诈不能免,请问有什么办法破解?

  易能全:“零负团费”问题主要出现在港澳游上面。目前,我们正与香港方面合作,对“零负团费”进行打击,一方面香港加强对商店的管理,另一方面,市旅游局和旅游协会将组织我市21家有权经营港澳游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经营公约,严格行业自律。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联合工商部门对市场上的出境游广告进行普查,对涉及的被投诉旅行社,要在媒体公开曝光其名称和被投诉次数。

  现场调解旅游纠纷

  市民叶女士:我在市某旅游公司报名参加9月3日出行的俄罗斯7天游,团费9200元,但9月1日我突发急病,要求延期出团,旅行社不同意,称只给退500元,后来改为退1405元,很不合理。希望市旅游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帮我处理。

  易能全:叶女士的投诉我们非常重视,目前已介入调查处理,下面就请具体处理此事的市旅游局质监所的张景秋代为解释。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张景秋:根据《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出发前7天至1天退团的,取消行程的旅游者要支付团费总额的15%。旅行社在未能提供业务损失费凭据的情况下,不按《合同》规定退费,显然违反了诚信经营的准则。今天,这家旅游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王女士也到了现场,现在就请王女士按《合同》规定,除扣除15%的违约费外,其余团费都要退回给叶女士。

  经现场协调,旅游公司将7500元现金交到叶女士手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