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地铁电脑受损 乘客获赔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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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0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陆一波 通讯员 倪超峰)陆先生在地铁列车蜂鸣器鸣叫后,仍试图进入车厢,结果携带的笔记本电脑被夹在车门外,导致电脑完全损毁,为此他将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万元(本报9月15日曾予报道)。昨天,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地铁公司赔偿陆先生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地铁工作人员启动列车时未仔细瞭望,未等乘客上下车完毕就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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