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挤地铁电脑受损 乘客获赔6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01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陆一波 通讯员 倪超峰)陆先生在地铁列车蜂鸣器鸣叫后,仍试图进入车厢,结果携带的笔记本电脑被夹在车门外,导致电脑完全损毁,为此他将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万元(本报9月15日曾予报道)。昨天,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地铁公司赔偿陆先生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地铁工作人员启动列车时未仔细瞭望,未等乘客上下车完毕就关门
,造成陆先生电脑受损,存在过错,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陆先生在列车蜂鸣器鸣叫后仍挤上车,发现电脑包被夹未拉紧急拉手,也存在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连续报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