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当妇女儿童的守护者 ——记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珊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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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01 解放日报 | |||||||||
“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子,我几乎没拒绝过,今后还会坚持下去。”8年律师生涯,葛珊南打了上千起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官司。 今年春节,小张因不堪家庭暴力向市妇联求救:她从外地嫁到上海,丈夫迷上赌博,心情不好就打她。有一次,丈夫在下雨天将穿着睡衣光着脚的她赶出门。当她在保安陪同下回家穿衣服时,丈夫竟拿刀要砍她,吓得她逃了出去,再也不敢回家。
市妇联的同志找到葛珊南。当时葛珊南的案子已排到半年后,但她听过小张的哭诉后,当即决定代理此案。她陪小张回家拿了部分生活用品,又代小张写诉状向法院起诉离婚。在她的帮助下,小张终于摆脱了这场不幸的婚姻,并且争取到属于自己的财产。 葛珊南还代理过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一名产妇难产,医生情急之下竟要求三名家属帮忙,将婴儿硬拽出来,结果婴儿左臂丛神经严重受损,落下五级伤残。 由于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均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拒绝赔偿。葛珊南代理此案后,寻访众多著名的儿科专家和臂丛神经受损医学案例,证明这名婴儿的残疾并非不可避免,他的人身权益受损,医院难脱其责。最后,这名婴儿终于获得了医院18万余元赔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