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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育丈夫要离婚 法院:感情良好不予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34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詹琦 肖利敏 通讯员樊斯坦 张黎辉)尽管婚前就知道妻子身体有疾,但丈夫并没嫌弃。婚后,妻子因病不能生育,面对家人施加的压力,丈夫无奈上法院要求离婚。18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2003年春,戴某与禄某建立恋爱关系,并于同年10月登记结婚。举行婚礼前,禄某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患了子宫瘤,她把病情告诉了戴某。可戴某并没有嫌弃她,
不久两人如期举行了婚礼。

  婚后不久,禄某怀孕。但因中途有一次感冒,为了胎儿,她没敢吃药,结果造成大出血,住进医院。

  由于病情严重,为保住禄某的生命,在丈夫戴某同意下,医生给禄某做了子宫切除手术,禄因此丧失了生育能力。

  出院后,戴某与禄某商量准备抱养一个小孩,但由于戴某家人不同意,并给戴某施加压力。无可奈何之下,戴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官说法]

  办案法官认为,戴某婚前已明知禄某患病会有可能影响到生育,坚持与禄某结婚,可见双方婚姻基础较牢。

  禄某的切宫术是医生在征得戴某的同意下做的,且康复后两人也做好了抱养小孩的准备。戴某迫于其家人干涉才起诉至法院,故禄某不能生育不是离婚的根本原因,双方感情并未破裂,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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