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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出嫁的女儿讨好彩头 娘家人正月里要送花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01:01 东南快报

  

为出嫁的女儿讨好彩头娘家人正月里要送花灯

  福州老民俗,从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娘家人要忙着为已经出嫁的女儿“送灯”讨好彩头。慢慢的,这演变成外公、外婆在元宵节前买花灯,再让出嫁的女儿把花灯转交给外孙、外孙女玩耍。

  昨日记者在南后街灯市看到,不少老人们正忙着挑选花灯,异口同声都是送给外孙(外孙女)的。南后街灯市中一位制作花灯20多年的李依姐向记者介绍了“元宵送灯”的习俗:

  “灯与丁在福州话中谐音,因此添灯就寓意着添丁。从前福州人家的女儿出嫁后,娘家人每年都要在此时送灯给女儿。如果女儿第一年没有生育,便送‘观音送子’灯,企盼早日生子。女儿要是第二年还没有生育,便送‘孩子坐盆’灯,希望孩子尽快出世。万一女儿第三年还没有生育,便送‘橘’灯,福州话橘与急谐音,表示焦急之意。女儿过了三年还不生育,便不再送灯了。”

  “要是女儿在出嫁三年内生有一男半女,娘家人便送‘状元骑马’灯、‘羊’灯等,期待外孙或外孙女茁壮长大,成为有用之材。所以这花灯其实大都是转送给小孩子的。送灯一般由外婆、外公、娘舅出面买灯,然后送给外孙或外孙女,年年都送,一直送到孩子满16周岁为止。爷爷、奶奶则不用买花灯送给孙子或孙女。”

  “每年元宵节,有了外公、外婆送的花灯,小孩子可高兴了,整天提着花灯或牵着有轮子的‘羊’灯四处溜达。我小时候,这种风俗一点也没有改变。”李依姐幸福地回忆着,仿佛又回到了欢乐的童年时代,“以前的花灯都是点小蜡烛的,把灯握在手中,甚至能感觉一股浓浓的暖意。”

实习生 陈楠 本报记者 王进 施焕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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