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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规划局原局长曾华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4:37 新京报

  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17次,未提及牵扯胡星案

  本报讯 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昆明市检察院对曾华的《起诉书》长达5页,涉及17项指控事实,在这些指控事实中共牵涉了15家房地产公司,均是昆明和云南房地产市场内的知名企业。对他的另外两桩指控则是,“为昆明昆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联系介绍工程收受贿赂”、“在审批云南高原明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聚汽配城大车市场项目过程中收受贿赂”。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0年3月到2006年10月,曾华共非法收受人民币47万元、美元14.65万元、港币9.5万元、欧元8000元、日元16万元,除了收钱,曾华还收受各种贵重“礼物”,如手表、项链、翡翠、铂金手链等。

  昨天上午,在庭审中,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和辩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17桩受贿行为曾华均供认不讳,并对指控的事实进行了陈述。与此同时,曾华的辩护律师为他作了有罪辩护,但认为曾华具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认罪态度好,提请法庭依法从轻判处。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审理中,坊间所传闻的与此案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胡星案丝毫未曾被提及。昆明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二者之间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起案件,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它们之间是否有着任何关联。

  昨天的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3点18分,法庭经过审理后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今年47岁的曾华,出生于1960年,湖北武汉人,毕业于云南工学院工民建专业,历任昆明市盘龙区勘察设计院副院长、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处处长、副局长、局长职务。

  综合新华社《云南信息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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