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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耍赖要我赎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11:0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昨天,带着女儿从吉林来青岛学画的高某走进早报接待室说,几天前前夫从吉林赶来,赖在她家里不走,扬言“要留下女儿得拿5万元”。

  高某介绍,女儿刚刚17岁,在青岛学画。1989年,丈夫孙某因强奸罪被判入狱。孙某出狱前,高某和他离了婚,但法院把女儿判给了孙某。“他出狱后一直赖在我家,整天游手好闲,喝醉酒还打我和女儿,经常被关进看守所。

  市南振强律师事务所的王振强律师告诉记者,高某并不需要支付5万元钱,她可以到法院以孙某家庭暴力、无经济来源等理由申请变更抚养关系。记者 黄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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