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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认为应规范收费标准和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10:35 云南日报

  昨日,双桥村股份合作社工作人员大倒苦水:“我们一年就要向环卫部门交60万元的垃圾处理费,收的费用根本不够支出。”而双桥社区居委会辖区商户仍然认为,只要有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他们肯定积极配合;如果没有,那就是乱收费,收费说涨就涨,光凭护村队员的嘴,难以服人。

  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说:“我们有我们的难处啊,不收这清运费,我们承受不了这么一大笔钱,收费商户又有意见,但具体负责收取垃圾清运费的是双桥村股份合作社。”至于收费“一刀切”的做法,他们会考虑以铺面面积、生产垃圾多少来合理收费。双桥村股份合作社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我们也没办法,光是垃圾处理费一年就达60万,我们承担不了,加上雇用的60名垃圾清扫工人,每人每个月工资400多元,一年就要支出近30万元。可去年从村民、商铺收取的垃圾清运费才6万多元,远远不够支出。”对于收费时是否应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核发的许可证,该工作人员避而不谈,只向记者出示了与环卫部门签订的合同和今年的补充协议。然后说道:“收取至少500元的垃圾清运费还太低了。”

  一名在双桥社区开店的店老板说:“我们应该交,但光凭护村队员的一张嘴,说涨就涨,又不出示相关的收费标准和许可证,就是交了钱,我们也难以心服。”

  本报短信平台也收到市民发来的短信。一位市民说:“收费不能搞一刀切,应有一套合理的收费标准,否则就难以服众,在合法收取的情况下,行为不能粗鲁,否则容易引起群众不满。”此外,数名读者通过本报热线和短信平台表达了一致看法:收费要合理合法。

  吕世成 甘春萍(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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