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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读者也欲还良心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07:47 大河网-大河报
另一位读者也欲还良心债
兰明(图中)昨天被找到

另一位读者也欲还良心债
当年身着戎装的兰明

另一位读者也欲还良心债
本报读者郭先生(右)受感召,也要归还“良心债”。

  本报另一位读者受报道感召——

  “我也想还上一笔20多年的良心债”

  □首席记者路红文首席记者张鸿飞 记者杜小伟图

  生活永远比人们想象的更加精彩。连记者也无法预料,几天来本报“替母归还良心债”的报道让另一位读者寝食难安。昨天,这位读者郭先生在拨通本报热线倾吐心声后,又亲自来到了报社,他希望通过媒体寻找一位湖北的“债主”,还上自己20多年前欠下的一笔“良心债”。

  【25年前,“缓兵之计”赖下一笔账】

  “看完你们的报道,我也想还一笔良心债。”昨天中午12点,郑州读者郭荣中先生拨通了本报新闻热线:“这件事,我自责了20多年,请给我一个改错的机会吧。”

  昨天下午,郭荣中赶到了本报。这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士关掉了手机,满怀真诚地忏悔了20多年前的一段亲身经历——

  1981年,郭荣中退伍回到了家乡开封县罗王乡,在乡镇企业开封县罗王皮鞋总厂工作。当时这家小厂生产中低档皮鞋,不是很景气。能吃苦、善动脑的郭荣中很快就从采购员成为一名副厂长。

  郭荣中记得,那是1983年的冬天,天冷,厂里的销售更冷。一位湖北的年轻供货商到厂里催要货款,时任副厂长的郭荣中接待了他。“他给厂里供了一批人造革,厂里还欠他大概2000元。”由于厂里实在没钱,郭荣中就想赶快打发他走。

  “我向他要凭证,他就把合同给了我”。郭荣中说,自己当采购员时没少受骗,当时脑子一热,就把合同揣了起来,“至少也是一个缓兵之计”。要债的湖北小伙子没了合同,要不到钱,住了几天就离开了。

  【25年后,想起这件事常自责】

  郭荣中说,后来他当上了厂长,将这家乡办企业搞得红红火火,还因此上过各大报纸、受过多次表彰。“可那个小伙子再也没有来过,我也很少想起这件事。”

  1985年,郭荣中离开了该厂,到郑州发展。这些年,郭荣中早已事业有成。可他常常想起这件事,特别是年纪大了,经历多了,更是常常回顾过去,反省自己。“我不止一次对家人、对战友、对朋友说起过这件事”。郭荣中说:“我也捐过款,也做过善事,可是这件事却一直让我自责。”

  郭荣中也曾想过要还这笔债,“虽然是公家的事,可这是我犯的错。也许小伙子是企业人员,也许是个体户,这件事不知会给他造成多大的伤害!”

  时间久远,郭荣中没有保存那份合同,也记不得那位供货商的详细情况。每次想起,也只能作罢。

  昨天,记者与郭荣中原来的同事、现在开封县企业养老保险局工作的胡大社取得了联系。胡大社说,当年那个小伙子手中没了合同,以后就没有再来要过钱;现在该鞋厂也早已关闭。

  “虽说是厂里欠的钱,但是老郭经手的。现在他愿意出面还债,我支持他。”胡大社说。

  【受感召,寻找债主“湖北小伙”】

  “你们的报道,深深触动了我。”郭荣中说,这次《大河报》、《楚天都市报》的报道,再次唤醒了他内心的忏悔,并决定像“校正”那样,借助媒体的力量付诸行动,“你们能找到乔云霞,就一定能帮我找到那个湖北的小伙子,了却我的心愿,让我改正错误,洗刷自己。”

  郭荣中表示,他愿意拿出10倍甚至更多的钱来“还债”,即使找不到对方,他也会想法捐出这笔钱。“这不仅仅是还钱的问题,我已经50多岁了,我不怕在大家面前丢这个人。这也不是一件丢人的事。能改正了错误,这心就安了。”

  据郭荣中回忆,1983年时,那位湖北“再生革厂”的小伙子20多岁,来自武汉或者附近县市;个子不高,身材瘦小;不爱讲话。“只要能见到他,我一定能认出他。”

  本报将与《楚天都市报》再次联手,寻找这位“湖北小伙儿”。如果您了解情况,请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371-657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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